证券代码:601218 证券简称: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:2023-004
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
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● 每 10 股现金红利:0.41 元(含税)
●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(扣除回购
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)为基数,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。
●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,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
发生变动的,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
为基数,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,相应调整分配总额,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。
一、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
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审计,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
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,332,037.56 元,2022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
东分配的利润为 806,303,966.67 元。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
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:
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
(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)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
发现金红利 0.41 元(含税),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,
公司总股本 977,360,000 股,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6,969,724 股后
的股本 970,390,276 股为基数,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,786,001.316 元(含
税)
,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5.61%。
根据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》第十六条的规定,“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,
采用要约方式、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,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,纳入现金分
红的相关比例计算。”公司 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
为 35,502,854.93 元,占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
据此,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 75,288,856.246 元,占 2022 年度
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8.47%。
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,因回购股份、股权
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、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
动,或因股权激励授予导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,公司拟维持每股
分配比例不变,相应调整分配总额。如后续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
变化,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。
本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
(一)董事会会议的召开、审议和表决情况
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以 7 票同意、0
票反对、0 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《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
预案》。
(二)独立董事意见
公司独立董事认为: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、上海证
券交易所及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、企业发展阶段、
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,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,有
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;该议案的审议、表决程序均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
章程》的有关规定;同意《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》,并
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(三)监事会意见
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
积金转增股本预案》。监事会认为: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
本预案符合《公司法》、
《企业会计制度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符合公司
当前的实际情况,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,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;该
议案的审议、表决程序均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同意该利
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三、 相关风险提示
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,不会影响公司正常
经营和长期发展。
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
施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特此公告。
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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